公 正 性 声 明
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做到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检验检测结论的公正、独立、诚实,本检测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检验检测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检验检测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 始终不渝地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诚实性,坚持客观、求实、科学、公正的工作态度;
- 禁止一切商业贿赂行为;
- 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 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 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安装、使用或维护活动;
- 不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和技术活动,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和数据、结果的独立性和诚信性;
- 切实保护客户对受检产品及其技术的所有权和专利权,承担保密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 员工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
- 自觉履行质量承诺,对客户一视同仁,坚持自愿、平等的原则;
- 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合理的收费;
- 充分重视每一起投诉,对每一起投诉都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诉人做出合理的答复,对违反检验规定造成客户损失的,我们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不得与所属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存在利益关系,保证公正性。
- 以上声明表明了本检测中心的公正立场,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对违反者检测中心将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行为进行监督。
南京科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2018年5月15日
履行社会责任的自我声明
为确保南京科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检验检测任务有序开展和检测质量,向社会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特作如下自我声明:
-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坚持科学、公正的立场。在各项质量活动中严格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T/T214-2017的要求编制的《质量手册》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工作,对检测工作实施全过程、全要素控制,规范检验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 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向社会出具公证、真实、客观、准确的数据、结果。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超出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和标志,不使用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和标志。
- 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在检验检测工作中采取措施保证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任何时候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与诚实性,确保第三方公正地位。
- 保证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相关人员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和公正能力。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规定。检测人员对客户提供要求保密的报告、资料、样品及检测数据严格保密,对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具有可溯性,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 不推诿或拒绝客户的投诉或异议。
-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按期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
- 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自觉接受公众、客户、媒体的监督, 本检测中心所提供的社会公正数据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检测中心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声!
南京科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2019年9月29日